江苏省普通高校“专转本”统一考试管理办法(试行)
一、 组织管理
“专转本”考试以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高校为考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。考点各高校必须成立由校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“专转本”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机构(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),并指定部门专门负责本考点的考试实施。
考点设考点主任一人,副主任两人,由工作领导小组聘任。工作人员由考点主任选聘。考点设立考务组、监考组、考点纪检监察组、保卫保密组及试卷运送组等若干职能小组。各职能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职责见附一。
考点按考生及考场数量配备足够数量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,每个考场配监考员两名。按考场数配备一定数量的考务员。
考点正、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:
1.作风正派,工作认真,纪律性强,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;
2.熟悉并能掌握考试的工作程序与工作要求;
3.责任心强,办事认真负责;
4.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,身体健康;
5.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“专转本”考试。
二、考前准备工作
1.考点设置、布置
⑴各考点高校应选择利于安全保卫、外界干扰少、设施条件较好的区域设置考场。
⑵各考点须在校门口悬挂红底白字“××××年普通高校‘专转本’统一考试××考点”横幅,以及标语、彩旗等,营造既庄严又祥和的气氛。
⑶在考点内醒目处,放大张贴《考场平面示意图》、《考场安排示意图》、《考生守则》、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(第18号)有关条款)、《金属探测器使用规范》等材料。
⑷在距考场周围三米以外划定警戒线,考前考生不得进入禁区。考试期间,严禁一切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点。
⑸考点内要设立“问询处”、“医务室”、“车辆停放处”、“送考人员休息处”等,并设置醒目的示意标志。
⑹ 考点必须设立举报箱,公布举报电话,并有专人值守,以便及时收集和处理有关情况。
2.考场设置、布置
⑴考场应采用通风、采光和桌椅条件良好和有足够使用面积的教室,并确保安全、安静。
⑵每个考场30人,考生座位须单人、单桌、单行排列,考桌原则上必须背向考生,如遇桌面有斜度等情况无法背向考生时,也可正向排列,但必须确保桌肚清理干净。前后左右距离应在80厘米以上,考桌标记单须张贴在靠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。
⑶清除考场内墙壁和黑板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、图表资料,清除考桌桌肚中杂物,室内整洁无纸屑。
⑷考场门口应张贴本考场考生报考类别和准考证号起讫号,门外应设置物品摆放处,供考生摆放携带的书包、资料等物品。
3.发放《准考证》
各考点应提前塑封考生的《准考证》,并于4月23日前由推荐高校发给考生。考生领取时应签名,签名后的存根须在考点留存半年。
三、试卷、答题卡的包装、分发和保管
“专转本”考试试卷、答题卡启用前(含“启封”和启封后“使用完毕”前,下同)属国家机密级材料。考试结束后属国家秘密级材料,在试卷、答题卡的印制、运送、交接与保管等过程中,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,做到绝对保密和安全,严防泄密或其他事故发生。
1.包装:试卷分科分袋包装,每袋试卷为30份,试卷袋上注明学科名称,封袋时须认真核对,严防差错。试卷袋密封后加盖密封专用章。
2.分发: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考点的考生报考人数,按实际试卷需要数分发各考点学校。
3.运送:试卷、答题卡由考点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、指定地点领取运回。运送环节的安全保密必须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》(见附七,以下简称《保密规定》)第三章要求执行,使用密封车运送试卷、答题卡,运输车辆要具有防潮、防盗性能,车况良好;四人以上押运;运送途中,在任何情况下,试卷、答题卡押运现场不得少于两人看管。
4.保管:试卷、答题卡的保管必须执行《保密规定》第四章规定。试卷保密室的硬件设施必须参照《保密规定》中的要求执行,并须建立、健全值班制度。严格履行分发、交接手续。试卷启用之前,属国家机密级材料,按国家机密级材料管理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。 如发生泄密事故,立即报当地教育、公安、保密部门负责人和省教育考试院,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,防止扩散,并迅速查明原因。对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者,应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的,要依法惩处。
四、考试实施
1.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“专转本”统一考试于2008年4月26日举行。
考试时间具体如下: 时间
2008年4月26日(星期六)
上 午
英语或日语
9:00——11:00
下 午
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
13:00——15:00
计算机基础
16:00——17:30
2.考试注意事项
⑴监考员必须严格遵守《监考员职责》(见附一),严格按照要求主持本考场考试。监考员有权制止除考点主任(副主任)、 巡视员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。任何情况下,只要考场还有一个考生,监考员都不得擅离考场。
⑵考生进入考场时,监考员须按照《金属探测器使用规范》(见附四)对考生进行检查。
⑶考生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(第一科前移10分钟)。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准进场。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。考试结束前15分钟停止提前交卷,缺考不补。
⑷考生必须严格遵守《考生守则》(见附六)。考生进入考场时,只能携带书写蓝、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或圆珠笔、2B铅笔、橡皮、小刀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空白垫纸板、透明笔袋。其他任何物品,如手机、小灵通、寻呼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和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严禁带入考场。考生答题时必须用书写蓝、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或圆珠笔(作答英语科目第Ⅰ卷客观题时须用2B铅笔按规定填涂)在指定区域内作答,保持试卷、答题卡清洁,保证答题卡不折叠,不破损。
⑸考试时不得将试卷、答题卡(包括备用试卷、备用答题卡)传出考场。备用试卷、备用答题卡不得无故拆封,如确需启用备用试卷、备用答题卡,须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,并由考点主任、副主任二人签字后方可启封。备用试卷、备用答题卡启封后未使用的空白试卷、答题卡,在考试过程中,按国家机密级材料管理,须有专人看管,不得传阅,严禁传出考点。被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、答题卡和《备用试卷、备用答题卡启用审批表》在考试结束后送至省教育考试院评卷点(南京农业大学成教学院)。
⑹ 考试过程中,如遇试卷、答题卡、试卷(卡)袋等有异常情况或有考生出现违规行为,监考员应认真填写《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“专转本”统一考试考场异常情况记录表》(以下简称《考场异常情况记录表》)。考试结束后监考员按考生准考证号小号在上、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考生试卷、答卷和答题卡,经验收无误后予以装订、密封。试卷、答题卡在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时间送至省教育考试院评卷点。试卷、答题卡的保管、运送、保密、交接等工作按《保密规定》要求办理。
⑺考试期间考场发生意外情况,按《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》(见附二)处理,重大事件应立即报考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育考试院。
五、评卷及分数报告
(一)评卷
1.组织领导
评卷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,由南京农业大学承办。
南京农业大学评卷点应成立评卷领导小组,组长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,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。评卷点应分学科成立学科专家组和相应的学科评卷组,负责本学科评卷的组织、管理与实施工作。学科专家组组长由本学科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。评卷期间,省教育考试院将派出巡视员到评卷点检查、协助评卷点开展工作。
2.评卷实施
评卷工作于5月8—13日进行。评卷教师由评卷点根据所承担的评卷任务向有关高校聘请。成绩处理工作由南京农业大学以及有关技术承包单位负责。
(二)通知成绩
1.考生答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,保存期为半年。考试成绩在发布前,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,任何人不得泄露。
2.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7日前将考生成绩下发各推荐高校。 3.各推荐高校负责及时通知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。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,答卷、答题卡为国家秘密级材料,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,不公布、不查卷。